今天還真是聽到了一個嚇人的事情,電視上說的抓姦在床的故事居然真的就發生在我的周遭,但不是我的故事,而是no哥的事,他居然劈腿了!跟同學搞在一起了!雖然我對於他交往近十年的女朋友沒什麼好印象,但是還是忍不住可憐她,身為女人,她也把自己搞的太悲慘了吧,事後再說不甘心也沒用啊!當初就應該懸崖勒馬回頭才對!果然,習慣真的是會誤了彼此!

      現在不知妳過的好不好,同樣身為女人,對於妳的遭遇我很同情,十年的感情,雖然我跟妳同住於一個屋簷下卻一年講不到一句話,我還是想請妳好好保重自己,別想不開,就當是他放了妳,像他那種人,妳是沒辦法壓制的,或許熱戀期還可以,但熱度退了之後,難保妳的身心不會飽受折磨,該知道他是個有暴力傾向的人,不管是肢體上的還是言語上的,像他那種情緒化的人,離開了也好,雖然過了10年才離開,但也好過一直待在他身邊自虐的好!

      不過妳的個性也該改一改,人家說夫妻間床頭吵床尾和,不過我看妳們3天2頭的吵架,動手又動腳的,妳只是個女人,而且還是嬌小的女人,沒必要把自己搞的全身帶刺,雖說吵一吵把不愉快都談開也好,但妳們的次數也太過頻繁了,也或許是因為他變心所以吵架次數才會變的那麼頻繁,但會導致分手,雖然他是原兇,但若不妳讓他有所比較也不會變成這樣,還是希望妳改改妳的個性,讓自己修養好一點,這樣下個男人才會看見妳的內在,要記住難過是一時的,改掉自己的缺點受獲是永久的,加油吧!希望妳的下個男人會更好!不要變成敗犬,不希望妳在這種地方趕流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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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icole02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